金門縣文化局(下稱文化局)於縣定古蹟-清金門鎮總兵署周遭劃設停車位使用情形,經審計部福建省金門縣審計室查核發現,部分停車位遭民眾以停車鎖或交通錐占用,經函請檢討改善,已排除占用,維護公產權益。
審計室指出,文化局為讓民眾至縣定古蹟-清金門鎮總兵署旅遊時,能停車方便無礙,將經管之金城鎮城北段405地號土地劃設為停車位,提供公眾免費停車使用。
然而,審計室於112年2月查核發現,文化局經管之金城鎮城北段405地號土地,共劃設4.5個停車位,惟其中3個停車位遭民眾設置停車鎖或以交通錐占用,又0.5個停車位則遭相鄰之407地號併作私人收費停車使用,影響他人使用權益,審計室遂於112年3月函請文化局研謀改善措施。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文化局已將民眾設置之停車鎖及交通錐拆除,並於112年3月27日辦理土地鑑界,同年5月23日完成4個停車位之重新繪製,以供金門縣政府公務車輛停放,有效維護公產權益。
發布單位:
金門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3-09-04)
被審核機關:
金門縣文化局
施政主題細項:
地政,內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