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竹山鎮桶頭里檳榔宅屬無自來水地區,南投縣政府(下稱縣府)於108年11月26日核准成立南投縣竹山鎮桶頭里檳榔宅簡易自來水管理委員會(下稱管理委員會),經審計部臺灣省南投縣審計室查核發現,管理委員會未依規定申請水權,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取得臨時用水執照,以合法使用水源。
審計室指出,依水利法第21條及第44條規定,主管機關根據水文測驗,認為該管區域內某水源之水量,在一定時期內,除供給各水權人之水權標的需要外,尚有剩餘時,得准其他人民在此定期內,取得臨時使用權,並於核定後予以登記公布,發給臨時用水執照。南投縣簡易自來水事業管理自治條例第5條規定,簡易自來水申請水權登記須依地面水及地下水水權登記及臨時用水登記申請規定辦理;第6條規定,簡易自來水之興辦為求供水安全與管理,應成立簡易自來水管理委員會,負責辦理水權之申請、簡易自來水之申請核准與登記等事宜。
然而,審計室於111年9月查核發現,管理委員會提供簡易自來水戶數23戶、85人,水源為濁水溪支流之清水溪,惟該會未依水利法等規定申請水權,審計室遂於111年12月函請竹山鎮公所協助輔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管理委員會已於112年4月20日取得經濟部發給臨時用水執照,使用年限為112年4月1日至114年3月31日,以合法使用水源。
發布單位:
南投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3-08-15)
被審核機關:
南投縣竹山鎮公所
施政主題細項:
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