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空軍司令部(下稱空軍司令部)及所屬辦理水溪靶場綜合大樓新建工程計畫,經審計部查核發現,因工址開發及計畫前置作業欠周,耗時10餘年始完成工程先期規劃,復因計畫修正及土地使用管制問題,致統包工程進度落後,經函請檢討改善,業強化人員教育訓練,並積極管制工程期程,現已完工並進駐使用。
審計部指出,空軍第四戰術戰鬥機聯隊(下稱四聯隊)經管之水溪靶場相關營舍及訓練設施,因颱風侵襲及地層下陷導致設施破損,為避免影響官兵生活品質與使用安全,規劃進行整修。嗣空軍司令部於106年2月15日報經國防部核定「水溪靶場綜合大樓新建工程需求計畫書」,規劃新建綜合大樓、東西觀測塔及聯絡橋梁,工程經費1億元,執行期程106至108年,完成後可有效支援戰訓任務運作。
然而,審計部於110年12月查核發現,空軍司令部自94年即開始規劃整修,卻未就工址涉及水利法限制開發及土地產權無法取得等問題研謀可行配套作為,復未確實督促四聯隊完備環境影響評估之計畫前置核准程序,致耗時10餘年始完成工程先期規劃作業。四聯隊則於工程用地取得後,未按實需及先期規劃結果擬具計畫內容,致須另辦理計畫修正,延遲統包工程發包作業;另於工程施工過程,未就西觀測塔預定地未符土地使用管制規定等問題即早因應,遲至統包工程決標後11個月,始完成相關變更編定程序,影響工程執行進度,遂於111年3月30日函請國防部檢討改善。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空軍司令部已強化所屬人員辦理計畫建案與執行作業之教育訓練,避免作業欠周致延宕工程進度情事再生;另經積極管制工程期程,已於112年4月完工驗收,現已進駐使用。
發布單位:
審計部第五廳(發布日期:2023-08-08)
被審核機關: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及所屬空軍第四戰術戰鬥機聯隊
施政主題細項:
國防,公共工程,內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