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辦理非營利幼兒園計畫未臻周妥,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非營利幼兒園
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非營利幼兒園
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下稱高雄市客委會)為提供幼童向下紮根學習客語之生活環境,於新客家文化園區設置客語沉浸式非營利幼兒園,經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該幼兒園委外經營契約內容欠缺客語教學規範,且出(入)口處為文化園區之吸菸區、戶外活動區域多有營建廢棄物、裝修工程尚未驗收即開放參觀,影響幼童活動安全等情事,經函請檢討改善,已於學期末檢視客語教學成果,並移設吸菸區、清除廢棄物及完成驗收,以確保教學質量及提供幼童安全學習環境。
審計處指出,高雄市客委會為拓展客家文化,將客語教學融入教保活動,使幼兒於自然情境下學會客語,以達成客語推廣及向下扎根之目的,經向客家委員會申請補助1,650萬,於111年改造三民區2號公園之新客家文化園區文物館部分空間,設置客語沉浸式人文幼兒園(火焰蟲非營利幼兒園), 111年11月完工,並委託社團法人經營。
然而,審計處於112年3月查核發現,上述幼兒園營運契約書內容欠缺客語教學能力及評鑑指標等具體規範,不利評核客語學習成果,又新客家文化園區之吸菸處為幼兒園出(入)口處,且幼兒園戶外活動區域多有廢棄磁磚、塑膠管線、電纜線、鋼條等營建廢棄物,又高雄市客委會於幼兒園裝修工程驗收完竣前,即將場地提供予家長及幼童參觀等未臻周妥情事,審計處遂於112年5月函請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幼兒園已於112年5月29日將教師參與客語課程、通過客語初中級認證、教保人員定期研討教學等列入工作計畫,經高雄市客委會於112年6月5日核定,據以考核每學期執行成果,另將吸菸區移置他處及清除廢棄物,以確保客語教學質量並提供幼童安全學習環境。
發布單位: 高雄市審計處(發布日期:2023-08-08)
被審核機關: 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施政主題細項: 客家事務,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