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醫院辦理急重症大樓擴建工程效能過低,審計部促請檢討改善

臺北醫院急重症大樓建築外觀透視圖
臺北醫院急重症大樓建築外觀透視圖
  衛生福利部(下稱衛福部)所屬臺北醫院(下稱臺北醫院)為提升新北市新莊區醫療服務水準,推動「急重症大樓擴建工程計畫」,經審計部查核發現,臺北醫院遲未依規定提報個案計畫,建立管控機制,致未能如期發包施工,經函請檢討改善,已採行具體改善措施,提升內部督導層級,落實工程進度管控,有助達成計畫目標。
  審計部指出,臺北醫院規劃新增核子醫學、腫瘤中心醫療業務,及增設一般病床位設施,以提升新北市新莊區醫療資源及服務水準,自103年12月起推動本案計畫,興建急重症大樓(地上16層,地下4層)、動力及污水處理等附屬建築設施,並預定於113年完工啟用。
  然而,審計部於111年1月查核發現,臺北醫院推動本案計畫,原編列預算28億餘元,報經衛福部於104年12月函復同意後,未依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審要點規定,及時擬具中長程個案計畫,延至2年7個月後,始報經行政院於107年7月核定;復因未建立有效時程控管機制及部分規劃內容未符實際需求,延宕專案管理採購招標期程5個月餘,須耗時檢討並陳報修正計畫,調增經費至30億餘元,審計部遂於111年3月函請衛福部督促檢討改善。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衛福部已督促所屬各部立醫院於提報類案計畫時,應注意規劃內容合理性,並完備有關行政程序,避免影響預定期程目標;另責請臺北醫院依興建實際需求研提第2次修正計畫,並報經行政院於111年11月3日核定,將每月召開工程會議,加強控管各項工程設計、施工及預算執行進度,強化監督管考機制;截至112年5月底止,工程進度21.06%,已較預定進度略為超前,有助達成計畫預定目標。
發布單位: 審計部第五廳(發布日期:2023-08-01)
被審核機關:  衛生福利部所屬臺北醫院
施政主題細項: 公共工程,政府採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