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為因應全球氣候變遷,降低及管理溫室氣體排放,由能源、製造、運輸、住商、農業及環境等六大部門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共同執行溫室氣體減量相關策略,惟溫室氣體減量成效仍有相當努力空間,且現行減碳路徑淨零排放目標逾8成之減量努力,均集中於2030至2050年間承擔,經審計部函請檢討改善。2030年國家溫室氣體淨排放量減量目標已調整增加,另氣候變遷因應法已於112年2月15日修正公布施行,納入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且增加徵收碳費專款專用,以逐步實現2050淨零轉型之永續社會。
審計部指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下稱環保署)為推動國家溫室氣體減量政策,依我國經濟、能源、環境狀況,參酌巴黎協定及聯合國2030年永續發展目標等國際現況,報經行政院核定國家因應氣候變遷行動綱領、溫室氣體減量推動方案,以明確擘劃我國溫室氣體減緩及氣候變遷調適政策總方針,並由能源、製造、運輸、住商、農業及環境等六大部門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經濟部、交通部、內政部、農業委員會、環保署),訂定所屬部門溫室氣體排放管制行動方案,據以落實執行溫室氣體減量工作。
然而,審計部於111年3月查核發現,國家溫室氣體淨排放量自107年度起已呈現下降趨勢,惟經以我國79至108年度人均GDP及人均淨溫室氣體排放量等資料,繪製顧志耐曲線(如圖),我國人均淨溫室氣體排放量尚未有顯著下降趨勢,與經濟發展脫鉤程度並不明顯,且我國現行減碳路徑淨零排放目標逾8成之減量努力,均集中於2030至2050年間承擔,不無增加2030年後之減量壓力;又歐盟將於2023年10月1日試行碳邊境調整機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CBAM),因政府徵收碳費法源尚未完成立法程序,致未開始實施,恐對我國出口商品產生衝擊,經函請行政院督促檢討改善。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國家發展委員會於111年12月28日公布2030年國家溫室氣體淨排放量較2005年減少24%正負1個百分點,並提出12項關鍵戰略的具體行動與措施,預計至2030年編列近9千億推動2050淨零轉型;另氣候變遷因應法已於112年2月15日修正公布施行,納入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且增加徵收碳費機制,專款專用於減碳工作及發展低碳技術,以利達成2050淨零排放目標。
發布單位:
審計部第一廳
被審核機關:
環境保護署
施政主題細項:
環境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