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水利局(下稱水利局)為解決海線地區整體排水問題,規劃辦理山腳排水治理工程(南山截水溝),經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該工程因鐵路橋段未及拓寬,無法有效發揮應有排水功能,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完成拓寬及護岸工程,減少海線地區淹水之苦。
審計處指出,水利局自101年起啟動山腳排水治理工程,採上、中、下游整體流域治理策略,預計將大肚山西側台地山洪截流後分流排入梧棲、安良港及山腳排水,以有效分擔整體流域之排洪壓力,保護沙鹿、梧棲及龍井等地區免受淹水之苦;整體經費高達115億元,該局採分年編列預算辦理並爭取中央補助,逐步推動海線地區整體防洪治水工程。
然而,審計處於109年8月查核發現,水利局規劃辦理山腳排水治理工程,前經經濟部於103年5月現場勘查提出鐵路橋高程不足,須先改建抬高並拆除舊橋,惟該局未積極協調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下稱鐵路局)辦理鐵路橋改建,即於105年11月完成山腳排水拓寬段護岸工程發包(全段9標,總經費14億5,319萬餘元),肇致107年10月完成鐵路橋上下游護岸後,無法繼續施作鐵路橋段之護岸,而鐵路局預估鐵路橋改建及舊橋拆除工程至112年1月始能完工,肇致已完工之山腳排水治理工程於鐵路橋段形成排水瓶頸,無法有效發揮應有排洪功能,審計處遂於109年9月函請水利局積極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水利局已於112年4月26日完成鐵路橋瓶頸段護岸拓寬工程,有效紓解山腳排水防洪壓力,減少海線地區淹水之苦。
發布單位:
臺中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臺中市政府水利局
施政主題細項:
水利,公共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