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策院補助文化內容產業發展經費管控與課責機制未盡周妥,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文策院查核作業要點
文策院查核作業要點
文化內容策進院(下稱文策院)為提升文化內容之應用及產業化,已訂定未來內容原型開發支持等補助作業要點,經審計部教育農林審計處查核發現,上開補助作業要點尚乏經費支用情形控管與課責規範,經函請檢討改善,文策院已另訂補助案件查核作業要點,健全後續管控與課責機制。
審計處指出,文策院為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鼓勵文化內容業者運用多元科技技術,並提供內容創作開發支持金,訂有「未來內容原型開發支持」及「文化新創加速推進計畫」等補助作業要點。
然而,審計處於111年2月查核發現,文策院對受補助單位經費支用情形是否與原核定補助事項相符,及單據是否落實存管等,未有後續相關管控及違反規定之課責機制。審計處遂於111年5月函請文化部督促文策院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文策院已於111年10月28日另訂定「文化內容策進院查核作業要點」,明定補助案件查核作業、頻率及結果處理方式,完善補助經費支用之管控與課責機制。
發布單位: 教育農林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文化內容策進院
施政主題細項: 文化藝術,內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