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政府辦理環境保護館暨辦公廳舍設置計畫,經審計部臺灣省臺東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因變更設計及工程進度管控未臻周妥,致計畫執行進度大幅落後,經函請研謀改善,該府已積極趕辦並完成廳舍進駐啟用,提供民眾優質便利之洽公環境及環境教育學習場域。
審計室指出,臺東縣政府為改善該府環境保護局(下稱環保局)成立以來長期借用棒球場空間辦公,影響民眾洽公及公務品質,以及環境教育場域需求,推動環境保護館暨辦公廳舍設置計畫,經行政院核定納入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臺東縣第二期(105-108年)綜合發展實施方案」執行,經費1億3,500萬元,原定109年11月完工進駐使用。
然而,審計室於109年10月查核發現,該工程建造執照5大管線審查送審作業延遲影響工程開工,復因基地既有箱涵拆除改道變更設計,未及早確定追加工項預算來源而久未核定,及廠商人力不足未全面開展施工,截至109年9月底止,工程實際進度僅50.49%,無法依原定期限完工,計畫進度大幅落後,影響後續搬遷進駐及開放使用時程,審計室遂先後於109年11月及110年7月函請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該府已積極趕辦執行,環境保護館暨辦公廳舍工程業於111年2月完工驗收,環保局並於同年6月進駐辦公,另環境教育場域空間嗣經完成展示設備裝修後,該府於111年12月3日成立永續方舟館及試營運,並於112年2月起正式開放使用,截至5月底止,累計辦理活動計81場次,參觀人數達4,139人次,提供縣民優質便利之洽公環境及環境教育學習場域。
發布單位:
臺東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臺東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公共工程,政府採購,環境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