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防空疏散避難設施建檔管理未臻完善,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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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政府警察局(下稱警察局)辦理防空疏散避難設施建檔管理情形,經審計部臺灣省宜蘭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尚有部分村(里)未建置防空疏散避難設施檔案,又調查時未將轄內工業區就業人口納入,建檔管理未臻完善,經函請研謀改善,警察局已將轄內工業區就業人口納入,並定期請宜蘭縣政府建設處(下稱建設處)提供建管資料,持續更新防空避難設施檔案,俾利民眾避難使用。
審計室指出,依防空疏散避難設施建檔作業要點第5點第1項第1款規定,警察機關辦理防空疏散避難設施資料建檔處理原則,以村(里)為單位,調查其活動人口及住(居)所人口數量與防空疏散避難設施容量,依供需比例均衡考量防空疏散避難設施之建檔數量。截至109年底止,宜蘭縣防空疏散避難設施計建檔813處,活動人口及住(居)所人口計310,485人。
然而,審計室於110年3月查核發現,宜蘭縣轄內計有233個村(里),其中113個村(里)尚無防空疏散避難設施建檔資料,且警察局建檔時未將工業區就業人口納入村(里)之活動人口及住居人口一併考量,建檔管理未臻完善,審計室遂於110年5月函請警察局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警察局已將轄內工業區就業人口11,768人納入避難人口統計,並每半年定期請建設處提供防空疏散避難空間之新建及滅失建築資料,以更新系統維護資料之正確性,截至112年4月底止,警察局已釐正檔案資料371處,有效提升避難設施檔案正確性,俾利民眾避難使用。
發布單位: 宜蘭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宜蘭縣政府警察局
施政主題細項: 警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