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壯圍養殖區海水供應管線擴充工程效能過低,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宜蘭縣壯圍養殖區海水供應管線
宜蘭縣壯圍養殖區海水供應管線
宜蘭縣海洋及漁業發展所(下稱海洋所)辦理宜蘭縣壯圍養殖區海水供應管線擴充工程(下稱本工程),經審計部臺灣省宜蘭縣審計室查核發現,海洋所辦理本工程時未參據專業顧問建議方案,逕自決定取水工法,又因水力傳導係數與以往試驗數據存有重大差距,致完工後出水量未及預期目標之2成,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完成水源改善工程,增加通水量,達成養殖區生產機能正常運作之目標。
審計室指出,海洋所考量壯圍養殖漁業生產區海水水源取得不易,且原大塭及常興養殖區海水供水系統使用逾26年,每日供水量約8,500CMD,不敷養殖戶使用且供水品質不佳,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核定補助本工程經費8,658萬餘元,設置寬口井1座與擴充養殖區海水供應管線2,000公尺,預計108年12月19日完工。
然而,審計室於109年11月查核發現,海洋所辦理本工程時未參據專業顧問建議採輻射井取水工法,改以出水量僅約2成之寬口井取水工法,又對於技術服務廠商建議採用之水力傳導係數,與以往試驗數據存有重大差距,亦未檢視修正,致完工後出水量僅1,500CMD,未及原設計出水量8,853CMD之2成;另宜蘭縣政府(下稱縣政府)亦未督促海洋所確實依核定之規劃方案,評估檢討設計出水量之可行性及取水工法之妥適性,致計畫預期效益未能達成,審計室遂於110年6月函請縣政府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縣政府已就養殖漁業建設補助自評機制、計畫提報及修正、規劃設計審查作業等研謀改善機制,並於111年10月完成增設補助水源工程,每日最大供水量已達20,000CMD,可滿足養殖戶每日最大需水量18,000CMD,112年1至4月份均能穩定提供養殖所需水源,確保養殖區生產機能正常運作。
發布單位: 宜蘭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宜蘭縣政府、宜蘭縣海洋及漁業發展所
施政主題細項: 政府採購,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