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下稱環保局)辦理道路噪音管制工作,經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部分快速道路噪音超標已連續3年仍未改善,且一般道路噪音偵測系統設置地點與民眾陳情熱點不一,經函請研謀改善,快速道路噪音問題已改善,並檢討增設一般道路噪音偵測系統設置地點,以維居家安寧,提升生活品質。
審計處指出,環保局為有效取締高噪音車輛,維護居家環境安寧,於鄰近住家之8條快速(高架)道路裝設交通噪音監測設備,並委託廠商每半年監測1次,經連續2次監測合格者解除列管;一般道路除設有移動式噪音偵測系統外,並於109至110年度間另設置8處固定式高噪音車輛偵測攝影系統,執行高噪音車輛定點查報取締。
然而,審計處於110年12月查核發現,水源快速道路等6條快速(高架)道路於108年度監測發現有噪音超標問題後,迄110年度仍未能改善,又一般道路固定式噪音偵測系統設置地點與民眾陳情噪音擾民之熱點不相一致,審計處遂於111年1月函請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已將路面老化龜裂之快速道路路面更新為可降低車行輪胎噪音之多孔隙瀝青混凝土(PAC)鋪面。截至112年3月底止,經環保局監測結果該6條快速道路噪音問題已全數合格並解除列管;另業依民眾陳情之噪音擾民地點及警方通報飆車熱點等,滾動調整一般道路固定式噪音偵測系統設置路段,並由8處增加為20處,以維護居家安寧,提升生活品質。
發布單位:
臺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施政主題細項:
環境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