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肉品公司對於廢棄屠體等事業廢棄物處理欠當,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臺南市肉品公司豬隻繫留欄
臺南市肉品公司豬隻繫留欄
臺南市肉品市場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臺南市肉品公司)辦理屠宰業者貯存廢棄屠體等事業廢棄物清理情形,經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臺南市肉品公司未按日處理棄置於場區之斃死豬等,影響市場環境清潔,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建立巡查通報機制,督促屠宰業者確實將廢棄屠體拖放至冷藏庫,並更換事業廢棄物清運廠商,落實每日清運,防杜病媒蚊並維護市場形象。
審計處指出,臺南市肉品公司為維護肉品衛生及環境清潔,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及屠宰作業準則第17條規定,於善化場區設置1處冷藏庫,供屠宰業者貯存廢棄屠體等事業廢棄物,並於事業廢棄物清運合約規範業者應每日至場區清運1次。
然而,審計處於111年9月查核發現,間有斃死豬等廢棄屠體遭屠宰業者任意棄置於繫留欄外,且經過數日仍未清運,與合約規範未符等情,影響市場環境管理及病媒蚊防治,審計處遂於111年11月函請臺南市肉品公司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臺南市肉品公司已於111年12月建立巡查通報機制,督促屠宰業者確實將廢棄屠體拖放至冷藏庫,並更換事業廢棄物清運廠商,促請落實每日清運,以完善市場環境管理,防杜病媒蚊並維護市場形象。
發布單位: 台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臺南市肉品市場公司
施政主題細項: 畜牧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