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政府為提升學校急救教育知能及緊急救護品質,暨保障學生及教職員工在校之安全性,營造安心校園,規劃於所屬中小學布建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AED)。經審計部臺灣省基隆市審計室查核發現,部分學校未落實公開AED設置資訊,且未於平面圖標示 AED 位置等情事,經函請檢討改善,基隆市政府已督促該等學校依規定完成資訊公開作業。
審計室指出,依公共場所必要緊急救護設備管理辦法規定,公共場所設置 AED 後,除應將 AED 設置資訊上傳至中央衛生福利主管機關指定之資料庫,並於公共場所平面圖上標示 AED 位置,以建構完善之緊急救護網路。
然而,審計室查核發現,基隆市立各級學校已設置 AED 者計 56 所,截至111年10月底止,有15所學校未將設置資訊公開於 AED 急救資訊網,且多數學校未於平面圖標示AED位置,為建構完善緊急救護網絡,審計室遂於111年12月函請基隆市政府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截至112年3月底止,基隆市立各級學校已設置 AED 者均已完成資訊公開作業,並於學校平面圖落實標示位置,建構完善緊急救護網絡,使師生安全有所保障,打造安全校園環境。
發布單位:
基隆市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基隆市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教育,醫療保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