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動物保護處(下稱動保處)為尊重動物生命,型塑動物友善城市,委外辦理動物遺體運送及焚化處理作業,經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查核發現,間有動物遺體於運送焚化過程未妥為密封情事,經函請檢討改善,已修正契約規定,督促廠商運送過程須全程密封,並增列扣罰機制,以維護環境衛生及政府友善動物之施政形象。
審計處指出,高雄市民飼養犬貓數量居全國第2,衍生後續處理問題,動保處為妥適處理收容所、民眾受託及街邊路倒等犬、貓屍體,110年度採購5,000只犬貓遺體專屬禮儀袋,並委託廠商辦理動物遺體運送及焚化處理作業。
然而審計處於111年9月查核發現,動保處未規範委託廠商處理寵物遺體運送過程之相關衛生作業,復欠缺監督管理,致間有動物遺體於運送過程未妥為密封,或遺體全程裸露在外等情事,影響民眾觀感及環境衛生,審計處遂於111年11月函請動保處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動保處已於112年2月修正「動物屍體暨街道犬貓遺體委託民間焚化處理業務」勞務採購之契約規定,規範廠商運送動物遺體過程,須全程以密封方式處理,不得滲出體液,並增列扣罰機制、確實督促廠商改善,以維護環境衛生及政府友善動物之施政形象。
發布單位:
高雄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高雄市動物保護處
施政主題細項:
農業,環境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