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免費無線上網未因應使用情形調整服務熱點,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桃園市政府iTaoyuan免費無線上網服務
桃園市政府iTaoyuan免費無線上網服務
桃園市政府(下稱市政府)設置免費無線上網熱點,提供民眾免費無線上網服務,經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查核發現,桃園市免費無線上網服務總使用人次、時數及流量均逐年下降,允宜衡酌續辦之必要性,經函請檢討改善,已移除使用人次較少之點位,節省經費約1,293萬餘元。
審計處指出,市政府為便利民眾隨時透過無線上網服務接收重要訊息,提升為民服務品質,於107至109年度期間,每年委託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無線網路(上網)服務,契約價金分別為1,773萬餘元、2,298萬餘元、1,839萬餘元,於洽公場所、客運轉運站、智慧公車站牌、戶外夜市商圈、人潮眾多且有休憩處之市內及戶外場所等設置325個熱點,提供民眾免費無線上網服務。
然而,審計處於110年2月查核發現,無線上網服務總使用人次由107年度之175萬餘人次降至109年度之69萬餘人次(減幅約60.73%)、總使用時數由107年度之105萬餘小時降至109年度之53萬餘小時(減幅約49.37%)、總流量由107年度之63,722 GB降至109年度之51,739 GB(減幅約18.81%),顯示市民在外使用無線網路之傳輸模式,隨智慧型行動電話之普及,已逐漸由wifi熱點轉型為行動上網,亟待衡酌本案免費無線上網熱點續辦之必要性,以節省公帑,審計處遂於110年5月函請研謀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市政府於審計處查核後,除考量弱勢族群、服務偏鄉及部落地區民眾等需求保留熱點外,已自110年4月起依序移除使用人次較少之點位,截至111年底止已移除170個熱點,減點比例達52.31%,節省經費約1,293萬餘元,以提升無線上網服務之使用效益。
發布單位: 桃園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桃園市政府資訊科技局
施政主題細項: 電信通訊,行政革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