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環境保護局對於暫置天外天復育公園之底渣未能積極督促委辦廠商處理,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

基隆市天外天復育公園暫置底渣處理前後對照圖
基隆市天外天復育公園暫置底渣處理前後對照圖
基隆市環境保護局(下稱環保局)委託廠商處理天外天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產出之垃圾焚化底渣,經審計部臺灣省基隆市審計室查核發現,環保局對於暫置天外天復育公園之底渣,未能積極督促委辦廠商處理,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完成底渣清運作業,並將現場整平夯實,維護環境安全。
審計室指出,環保局於93年與廠商簽訂「基隆市政府鼓勵民間興建營運一般事業廢棄物(含垃圾焚化灰渣)最終處置場BOO設置計畫」,97年開始營運,委託期間為15年,由廠商於七堵區闢建最終處置場,處理天外天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產出之底渣及飛灰。
然而,審計室於110年3月查核發現,廠商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配合法令變更需更新設備為由,自110年1月27日起,上開處置場暫停收受底渣,並經環保局同意暫置天外天復育公園,惟因暫置區採露天堆置且空間已近飽和,為避免雨水沖刷或空氣飛散導致汙染,及考量契約將於112年7月屆期,審計室遂於110年5月函請環保局研謀改善,據復已促請業者儘速去化底渣。然審計室於111年9月再次查核發現,廠商暫置於天外天復育公園之底渣總量15,783.8公噸,仍未減少,乃於111年10月再函請環保局儘速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環保局已督促廠商就地執行再利用之篩分、破碎、篩選、熟化處理程序,經檢驗已符合標準可直接再利用,並於111年底完成清運、現地整平及夯實作業,維護環境安全。
發布單位: 基隆市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基隆市環保局
施政主題細項: 環境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