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部分國民小學及教保服務機構兒童遊戲設施完成備查比率較低,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臺北市立景美國小遊戲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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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下稱教育局)為守護兒童遊戲安全,辦理市立國民小學(含附設幼兒園)及私立教保服務機構兒童遊戲場改善計畫,經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列管兒童遊戲場完成檢驗及備查比率偏低,未能保障幼童遊戲安全,經函請檢討改善,已督促校(園)儘速完成改善工程,並陳報備查,提供幼童優質及安全之遊戲環境。
審計處指出,衛生福利部為保障幼童遊戲安全,防止兒童傷害事件發生,於110年8月10日修正「兒童遊戲場設施安全管理規範」,明定各場域之兒童遊戲場,應於112年1月25日前檢具合格檢驗報告向主管機關完成備查程序。教育局為協助臺北市立國民小學(含附設幼兒園)及私立幼兒園之兒童遊戲場符合上述規定,於109及110年度向教育部申請補助經費7,482萬餘元,辦理前開兒童遊戲場改善計畫,預計於110年底及111年6月底前分別完成137所及19所學校(幼兒園)之兒童遊戲場設施改善作業。
然而,審計處於110年11月查核發現,截至110年11月12日止,計畫期程將屆,教育局列管156校(園)遊戲場,完成核備程序者僅23校(園),占110年底應完成137校(園)之16.79%,其餘133校(園),或因已完工待檢驗公司排程檢驗,或尚在施工中,致執行進度未如預期,未能保障幼童遊戲安全,審計處遂於111年1月函請教育局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教育局已督促各校(園)儘速完成改善工程,並協請檢驗公司如期到校檢驗及完成檢驗報告,截至112年1月底止,該局列管之156校(園)兒童遊戲場設施,除有1所私立幼兒園尚未完成檢驗程序,將賡續督促儘速改善及完成核備程序外,其餘均已完成檢驗備查,或已拆除不合格遊具,或已永久歇業,提供幼童優質及安全之遊戲環境。
發布單位: 臺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施政主題細項: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