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糖公司虎尾糖廠馬光農場遭棄置廢棄物,案關人員未依規定通報,逕予就地掩埋,涉有違失情事,經審計部陳報監察院核處,業由監察院糾正

馬光農場土地掩埋廢棄物開挖情形
馬光農場土地掩埋廢棄物開挖情形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糖公司)土地巡查管理情形,經審計部查核發現,台糖公司虎尾糖廠馬光農場甘蔗種植區遭不肖業者利用深夜傾倒大量廢棄物,案關人員未落實土地巡查作業要點等內控規定通報相關機關單位,逕予就地掩埋,涉有違反法令及造成污染農地之情形,經將查核發現陳報監察院核處,業由該院糾正台糖公司。
審計部指出,近來間有發生國有土地遭占用或傾倒廢棄物事件,台糖公司為確保經管土地之完整與各項權益不受侵害,訂有土地巡查作業要點,規定巡查過程中如發現土地被傾倒、被盜埋廢棄物或被侵占時,應先以電話報告其單位主管及通知環保專責人員協助向當地警察與環保機關報案,並依規定立即處理,以健全土地管理作業。
然而,審計部於110年11月25日及12月3日二次會同台糖公司相關人員赴虎尾糖廠馬光農場現場查勘,並運用大型挖土機具現地開挖,發現虎尾糖廠轄管農地於109及110年間遭不肖業者多次傾倒廢棄物,相關人員未遵循內控規定通報總公司、警政及環境保護等相關機關單位,逕予就地掩埋,涉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及污染土地等情事。審計部於111年4月27日將查核發現陳報監察院核處。案經該院於111年12月7日提案糾正台糖公司,並將案關人員移送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偵辦。(詳監察院公報第3303期)
發布單位: 審計部第四廳
被審核機關: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施政主題細項: 農業,環境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