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警察局(下稱警察局)為改善交通違規情形,於轄內部分道路地點設置闖紅燈及超速等交通違規自動照相桿,經審計部臺灣省嘉義縣審計室查核發現,部分易肇事熱點尚未設置交通違規自動照相桿,經函請檢討改進,已全面盤點轄區易肇事路段須建置自動照相桿地點,並逐步建置完成,期遏制違規行為,提升道路交通安全。
審計室指出,警察局為加強道路交通管理,維護交通秩序,促進駕駛人及行人安全便利行旅,遏止駕駛人闖紅燈或超速行駛等違規行為,截至109年底止於轄內設置4處闖紅燈及9處測速違規照相執法點,以取締交通違規,期能減少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然而,審計室於110年3月查核發現,嘉義縣轄內超速肇事熱區或經常發生違反號誌管制及指揮之交通事故路段計有7處,尚未建置固定式測速桿或闖紅燈自動照相桿,審計室遂於110年5月函請警察局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截至111年底止,警察局已增設上述7處闖紅燈或測速執法點,並重新全面盤點易肇事路段,另增置6處自動照相桿,期遏制違規行為,提升道路交通安全。
發布單位:
嘉義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嘉義縣警察局
施政主題細項:
警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