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國際機場(下稱桃園機場)為一級國家關鍵基礎設施,其安全防護攸關國家與社會重要功能之持續運作。審計部交通建設審計處查核發現,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桃機公司)對於各類工程施工機具進出桃園機場之管控機制有欠完備,經函請檢討改善,已修正發布相關規範及採行改善措施,強化機場關鍵基礎設施防護機制。
審計處指出,依桃機公司訂定之承攬廠商安全衛生管理要點,承攬廠商須攜帶機具進場作業時,應填具「桃機公司承攬廠商施工機具清冊」,由承攬廠商及其負責人針對自主檢查及安全措施等事項具結,向監造單位(工程標案)或該公司主辦單位(勞務標案)擇一申請核備。
然而,審計處於111年4月查核發現,桃機公司工程承攬廠商2名員工,利用桃園機場第二航廈中央車道消防避難梯進入車道上方之管線區,及攀爬物料堆放區之高空工作車相互接應,並使用油壓剪破壞電纜,造成第二航廈地下行李場、南側登機廊廳、B2美食街、北側電車系統等機場設施停電。前開高空工作車未列於施工機具清冊,即進入施工區域作業,相關管理機制有欠完備,審計處遂於111年6月函請桃機公司研謀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桃機公司已於111年10月3日修正承攬廠商安全衛生管理要點,規定廠商攜帶機具進場前,均應向該公司主辦單位提出申請,始得進場作業,並加強管控施工機具進出非管制重要區域,強化機場關鍵基礎設施防護機制。
發布單位:
審計部交通建設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施政主題細項:
交通運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