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微型文創園區開發計畫遲未完成招商,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嘉義縣微型文創園區規劃示意圖圖片
嘉義縣微型文創園區規劃示意圖
嘉義縣文化觀光局(下稱文觀局)辦理嘉義縣微型文創園區計畫執行情形,經審計部臺灣省嘉義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嘉義縣政府於107年10月核准園區開發許可,嗣109年10月政策變更停止招商作業,造成計畫停滯,經函請檢討改善,已重新辦理招商並與民間機構簽訂投資契約,提升公共服務水準。
審計室指出,文觀局為連結故宮南院、台糖公司蔗埕文化園區,打造南臺灣藝文匯聚中心及文創觀光新亮點,向台糖公司租用土地(總面積135,672m2)規劃設置嘉義縣微型文創園區,並興建文創產業輔導育成中心、體驗小學堂及名人名匠銘舖等場館。文觀局自105年6月起辦理委託規劃作業,嘉義縣政府於106年9月核定興辦事業計畫書,107年10月核准開發許可,並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辦理招商作業。
然而,審計室於110年3月查核發現,文觀局於108年11月間研擬招商文件,將地上權設定由該局改為民間機構主導,以減輕民間機構投資經費壓力,惟109年10月縣政府政策變更,決議停止招商程序,造成計畫較預定107年底完成招商延宕2年餘,審計室遂於110年4月函請縣政府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文觀局已於110年7月重新辦理招商,111年2月與民間機構簽訂投資契約(興建及營運50年),民間機構須繳交開發權利金100萬元及每年營業收入1%之營運權利金,另須投入資金14億元興建相關設施,並於111年11月動工,預計完工後可供民眾遊憩體驗及認識嘉義在地藝術文創發展,提升公共服務水準。
發布單位: 嘉義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嘉義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