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員林市路邊停車供需失衡路段未收費管理,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彰化縣員林市新生路收費停車位
彰化縣員林市新生路收費停車位
彰化縣政府(下稱縣政府)委託員林市公所實施路邊停車收費管理,經審計部臺灣省彰化縣審計室查核發現,部分路段停車空間設置不足,或未實施收費等,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增加路邊收費停車位,以建構公平合理之停車環境及增裕公庫收入。
審計室指出,縣政府為落實使用者付費及避免違規停車增加人車用路風險,於106年5月20日委託員林市公所實施轄內道路路邊停車收費管理,截至109年底止,已核定該公所於轄內道路設置920個路邊收費停車位。
然而,審計室於110年2月查核發現,彰化縣警察局109年度舉發員林市汽車違規停車前10名路段,其中中正路、中山路二段、萬年路三段、靜修路、莒光路及大同路一段等6個收費路段,停車空間設置不足,新義街、光明街及新生路等3個路段未實施收費,致違規停車情形嚴重,增加人車用路風險,不利營造公平友善停車環境,審計室遂於110年5月函請縣政府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縣政府已於110年6月督促員林市公所就轄內違規停車熱點及其周邊路段,研商實施收費管理方案,並於110年9月至111年7月間,核定新增上述違規停車熱點周邊80個路邊收費停車位,經統計110年9月至111年12月底止之停車費收入合計358萬餘元,以建構公平合理之停車環境及增裕公庫收入。
發布單位: 彰化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彰化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交通運輸、行政革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