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下稱原民會)經管臺中市原住民綜合服務中心(下稱原民中心),經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查核發現,原民中心缺乏整體規劃,未串聯整合周邊公共設施資源及景點,參觀人數減少,經函請檢討改善,已逐年編列經費改善相關設備及增設公車站牌及iBike 2.0站點,並持續辦理原住民文化特色展覽,打造成為臺中市原住民文化產業發展平台。
審計處指出,原民會經管之原民中心於92年興建完成,耗資5,514萬餘元,為臺中市唯一原住民文化設施館舍,具有原住民文化(物)典藏、展覽、教育、研究、技藝研習、就業輔導、福利服務及集會等多元服務功能,提供原住民集會及研習,及民眾了解原住民文化的休閒去處。
然而,審計處於109年3月查核發現,原民中心館舍參觀動線不明確、展示區陳設單調,缺乏整體規劃,又未串聯整合周邊公共設施資源及景點,108年度參觀人次計25,609人次,較107年度之29,577人次減少3,968人次,約13.42%,經營管理未臻完善,審計處遂於109年4月函請原民會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原民會已自109年度起逐年編列經費持續推動原民中心活化計畫,並協調臺中市政府交通局於110年8及9月在廣場及大門增設1處公車站牌及17輛iBike 2.0站點,強化周邊大眾運輸系統;110年11月將原民中心更名為臺中市原住民族文化館,積極規劃辦理各項策展活動。經統計111年度參觀人次計48,497人次,較108年度增加22,888人次,約89.37%,將持續策劃原住民文化特色展覽,打造成為臺中市原住民文化產業發展平台。
發布單位:
臺中市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施政主題細項:
文化藝術、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