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經管頭份大橋老舊未予詳細檢測及修繕,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苗栗縣頭份市頭份大橋
苗栗縣頭份市頭份大橋
苗栗縣政府(下稱縣府)辦理苗栗縣頭份市頭份大橋(下稱頭份大橋)維護管理情形,經審計部臺灣省苗栗縣審計室查核發現,縣府未詳細檢測橋梁重要構件,經函請檢討改善,改善工程已完工,可強化橋梁耐震結構,保障民眾行車安全。
審計室指出, 91年4月縣府於苗栗縣北橫公路124丙縣道上新建提籃式鋼拱結構懸索式之頭份大橋,該橋梁跨越苗栗縣中港溪,連結苗栗縣頭份市及三灣鄉交通,具重要交通樞紐地位,亦為苗栗縣北部地區著名景觀橋梁。
然而,審計室於109年1月查核發現,頭份大橋橋齡逾17年,雖有辦理定期檢測,惟係以人工目視檢測,未就橋梁重要構件之鋼索錨碇裝置、鋼索及鋼拱圈等進行詳細檢測,以深入瞭解橋梁重要構件材料內部劣化及鋼索索力變化等情形,審計室遂於109年2月函請縣府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縣府已於109年12月辦理頭份大橋特殊橋梁檢測,發現部分錨座鋼絞線有滑線及夾片脫落現象,除於110年5月禁止21噸以上重車及聯結車通行外,並向交通部爭取補助經費7,363萬餘元辦理頭份大橋改善工程,111年10月已完成全橋44根鋼索更換及鋼橋防蝕塗裝,並於同年11月底全面開放各式車輛通行。頭份大橋改善工程為首座鋼索橋梁全橋鋼索汰換改善案例,完工後可強化橋梁耐震結構,保障民眾行車安全。
發布單位: 苗栗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苗栗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交通運輸、公共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