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社會局(下稱社會局)為提供臺中市學齡前身心障礙、發展遲緩兒童及其家庭通報與個案管理等整合性服務,委外辦理兒童發展社區資源中心(下稱資源中心),經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查核發現,社會局未依計畫辦理資源中心評鑑作業,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完成並公告評鑑作業結果,以提供家長選擇優質照顧資源。
審計處指出,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應辦理輔導、監督、檢查、獎勵及定期評鑑並公布評鑑報告及結果。社會局於臺中市設置8區資源中心,分別委託民間社福機構辦理身心障礙及發展遲緩幼兒與其家庭提供早期療育服務等相關作業,並為確保資源中心服務品質,定期辦理訪視輔導及評鑑業務,俾提升資源中心服務品質。
然而,審計處於110年10月查核發現,社會局規劃於110年7至8月間辦理資源中心評鑑業務,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未能依預定期程辦理,亦未研議相關因應措施,未能確保資源中心服務品質,以保障身心障礙與發展遲緩兒童權益,審計處遂於111年1月函請社會局研謀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社會局已於111年7月底完成資源中心評鑑作業,並於111年10月25日於該局官網公告評鑑結果,優等者有2區、甲等者有6區,提供各區資源中心服務品質,作為家長選擇優質可近性服務單位之依據。
發布單位:
臺中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施政主題細項:
社會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