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政府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尚未依規定建立人事、會計、及內部控制等制度,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基隆市教育財團法人管理及監督辦法
基隆市教育財團法人管理及監督辦法
基隆市政府(下稱市政府)管理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經審計部臺灣省基隆市審計室查核發現,部分財團法人尚未依規定建立人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暨會計制度,經函請研謀改善,已促請建立相關制度並備查,以健全財團法人組織及運作。
審計室指出,政府為健全財團法人組織及運作,促進財團法人積極從事公益,增進民眾福祉,於107年8月1日制定財團法人法。市政府為強化監督管理機制,並於110年9月8日發布基隆市教育財團法人管理及監督辦法。依該辦法第8條第2項規定,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應建立人事、會計、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報主管機關核定備查。
然而,審計室於111年4月查核發現,市政府捐助成立之基隆社區大學教育基金會、基隆市體育發展基金會及基隆市敎育會文教基金會等3個財團法人,仍未建立人事、會計、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有待市政府加強督促依規定辦理,以健全財團法人組織及運作,審計室遂於111年5月函請市政府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市政府已於111年6月28日函請上開財團法人依規定辦理,並於111年9月30日准予備查前開3個財團法人函報之人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暨會計制度在案,以健全財團法人組織及運作。
發布單位: 基隆市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基隆市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教育、內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