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下稱高公局)負有國道路邊設施之營運管理、沿線環境之維護等職責,為滿足用路人車輛油料補給需求,截至105年9月底止,已於國道1號及3號沿線設置29座加油站,並委由業者經營管理,每年權利金收入約2.5億元,惟國道沿線加油站設施使用已超過年限,污染情形嚴重,顯示其污染防治作為未盡周妥。審計機關本落實國際最高審計機關組織(INTOSAI)所揭示「審計機關應被視為對民眾生活產生正面影響之機關」之理念,將民生議題及社會關注之施政項目列為查察重點,審計部交通建設審計處為瞭解國道高速公路加油站污染防治情形,爰規劃辦理專案審計,嗣運用地理資訊系統套疊分析,佐以就地審計查證結果,就相關缺失函請高公局檢討改進,業獲具體回應,高公局已逐步完成轄管加油站污染整治及改建,持續辦理監測並於後續契約明確規範污染防治、緊急應變及整治責任,充分發揮審計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