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O-111-10 桃園市農地污染防治情形專案審計報告

NAO-111-10 桃園市農地污染防治情形專案報告
NAO-111-10 桃園市農地污染防治情形專案報告

  桃園市政府(103年12月25日改制前為桃園縣政府)自91年度起規劃執行農地污染整治計畫,並於101至108年間計支出整治經費8億4,893萬餘元,惟截至108年底止,農地污染控制場址持續擴大達986筆,面積113.45公頃。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為瞭解桃園市農地污染防治情形,爰於108至109年間派員查核發現,桃園地區部分工廠未經許可在市管河川區域內放流廢水,因灌排未能分離且一般農地與重金屬污染農地引灌相同水源,排放重金屬之工廠於河川管制區放流未予列管,農地引用灌溉水位置毗鄰污染控制場址或未登記工廠,致農地污染控制場址筆數及面積龐巨,部分農地污染控制場址已列管多年尚未完成整治等情形,經促請桃園市政府研謀改善,該府已積極辦理農地污染整治作業,並劃定河川水源總量管制區,及進行污染源預防管理等改善措施,截至110年底止,除非耕種農地4.55公頃外,農地污染已全數完成改善及解除列管,恢復農地品質。

發布單位: 桃園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桃園市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水利、農業、環境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