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地政局(下稱地政局)辦理不動產交易業務執行計畫,經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查核發現,預售屋銷售建案與定型化契約不合格率偏高,且買賣成交案件申報登錄之查核案數偏低,經審計處函請檢討改善,該局已辦理業者輔導、將涉申報不實案件列入優先查核名單,並配合內政部加強辦理聯合稽查,以保障不動產消費者權益。
審計處指出,地政局為保障不動產消費者權益,訂有不動產交易業務執行計畫,針對預售屋之銷售建案、定型化契約與買賣成交申報登錄等案件進行實地查核,106至108年度之查核案數分別有40案、46案、47案。
然而,審計處於109年9月至11月查核發現,地政局106至108年度抽查預售屋建案與定型化契約,針對違約處罰、通知交屋期限、房地標示及停車位規格、開工及取得使用執照期限等4項重點之查核結果,平均不合格率均逾五成;買賣成交案件之申報登錄義務,依108年7月修正後平均地權條例,回歸非執業人員之買賣雙方,增加主管機關抽查之困難度,致109年度截至8月底止之查核比率未達目標值1.9%等情,審計處遂於110年1月函請地政局通盤檢討。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地政局除輔導各違規業者改正完成,及依中央主管機關研擬之配套措施,將涉申報不實之買賣成交案件列入優先查核名單,並配合110年7月正式施行之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要求轄內預售屋業者銷售前,將定型化契約報請市政府備查,有效遏止業者使用與規定不符之定型化契約。111年度截至5月底止,依地政局統計預售屋聯合稽查結果,預售屋銷售建案已無違規,業者使用違規契約之比率,亦大幅降至0.78%;另地政局實地查核買賣成交案件申報登錄案數亦由108年度之47案成長至111年度截至5月底止之129案,查核比率2.28%已逾目標值,有效保障不動產消費者權益。
發布單位:
桃園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
施政主題細項:
地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