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辦理遠距醫療之醫療院所鄰近地區已提供相同科別之專科門診服務,審計部促請妥適配置醫療資源

遠距醫療作業流程示意圖
遠距醫療作業流程示意圖
中央健康保險署(下稱健保署)為提升山地離島、偏僻地區民眾之專科門診可近性,自110年起辦理「全民健康保險遠距醫療給付計畫」,經審計部查核發現,健保資源有限,惟部分辦理計畫之醫療院所鄰近地區已提供相同科別之專科門診服務,經函請健保署檢討,已修訂計畫,規範遠距會診科別之申請條件。
審計部指出,截至110年底止,健保署計核定全國27家在地端醫療院所辦理前揭計畫,與22家遠距端醫療院所合作,由遠距端醫師提供專科門診(限眼科、耳鼻喉科及皮膚科)及急診(不限科別)之遠距會診,藉由與在地端醫師透過視訊通訊方式共同診察病患。
然而,審計部於111年4月查核發現,衛生福利部澎湖醫院及恆春旅遊醫院開設眼科及皮膚科遠距專科門診,惟其鄰近地區之其他醫療院所,亦提供相同科別之專科門診服務。鑑於健保資源有限,有待妥為評估申請院所位處區域之整體醫療資源配置情形,審慎核定計畫執行院所,審計部遂於111年5月函請健保署檢討改善。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健保署已於111年8月公告修訂「全民健康保險遠距醫療給付計畫」,倘當地已有專科醫師執業,原則不重複提供相同科別之遠距會診服務,惟特殊情形得由健保署分區業務組視當地民眾需求進行認定,以妥適配置醫療資源。
發布單位: 第三廳
被審核機關: 中央健康保險署
施政主題細項: 醫療保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