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史館臺灣文獻館(下稱臺灣文獻館)辦理出版品銷售及庫存管理作業,經審計部查核發現,間有辦理報廢之出版品數量偏高,又出版品銷售情形逐年欠佳,經函請國史館督促檢討改善。臺灣文獻館已配合出版品管理資訊系統作最妥適管理,以降低庫存量,並針對逾保存期限出版品辦理促銷、轉贈及除帳轉化為業務推廣品,強化行銷策略,提升出版品運用效能。
審計部指出,臺灣文獻館設有編輯組、整理組及採集組,掌理出版臺灣文獻季刊、文獻檔案及臺灣古文書等,104至108年度合計發行130種出版品,印製數量計3萬餘冊,並依政府出版品管理要點、國史館出版品管理要點及臺灣文獻館出版品分發作業要點等規定,為降低庫存量,各種出版品以保管5年為原則,其有逾保管年限或書況不佳等情形者,得依上開要點或文化部及其他規定以促銷、轉贈或報廢等方式處理。
然而,審計部於108年9月查核發現,104至108年度期末庫存量為15萬餘冊至21萬餘冊,而報廢除帳冊數,占各該年度期末庫存量之4.85%至19.66%不等;另106至108年度出版品分別銷售8,113冊、5,883冊及4,538冊,銷售情形欠佳,審計部遂於109年2月25日函請國史館督促檢討,並研議有效之行銷策略,以降低庫存量等。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臺灣文獻館已配合出版品管理資訊系統作最妥適管理,並針對逾保存期限出版品辦理促銷、轉贈及除帳轉化為業務推廣品,且強化行銷策略,庫存量已由109年2月之15萬餘冊降至111年8月之1萬餘冊;另自110年起將早期之出版品,辦理委外專屬授權製作電子書及網路行銷,提升出版品運用效能。
發布單位:
第一廳
被審核機關: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施政主題細項:
文化藝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