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四十份公墓生命園區環保葬推動情形容有精進空間,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

新北市新店四十份公墓生命園區
新北市新店四十份公墓生命園區
新北市政府殯葬管理處(下稱殯葬管理處)為減輕轄內骨灰(骸)存放設施及墓地空間需求之壓力,並兼顧環境保護目標,於轄內3處殯葬園區推動綠色殯葬(簡稱環保葬),經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其中新北市新店四十份公墓已啟用多年,惟申請使用環保葬之人數仍低,經函請研謀改善,已加強宣導並增加案件受理據點,提高民眾申請使用環保葬區之意願,以減少環境負擔並達土地永續循環利用之目標。
審計處指出,新北市政府(99年12月25日改制前為臺北縣政府)自93年起陸續設置新店四十份公墓、金山環保生命園區及三芝櫻花生命園區等 3 處樹葬或植存園區,面積介於1,239平方公尺至2,558平方公尺間,以不立碑、不造墳、不記亡者姓名等方式將骨灰植存於特定區域,供民眾選擇多元方式舉行葬禮。嗣為健全植存園區之管理維護機制,該府於100年2月訂定新北市骨灰拋灑植存實施辦法,作為殯葬管理處推行相關業務之依據,持續宣導民眾參與環保葬。
然而,審計處於109年10月查核發現,位於新店區清潭段之新店四十份公墓生命園區面積約1,500平方公尺,於93年啟用,惟因知名度未如轄內其他2處公立環保葬區,且僅能由新店區公所受理該園區環保葬申請等,影響使用意願,迄至108年底止,累計申請使用環保葬之人數為289人,平均每年不足20人,申請使用環保葬之人數容有提升空間,審計處遂於110年2月函請殯葬管理處研謀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110年3月起由新北市立殯儀館服務中心現場人員加強對入館民眾宣導新店四十份公墓生命園區之環境特色,並於新北市政府民政局網站優化該公墓專區內容,倡導申請使用環保葬、精進線上追思系統等資訊,110年度申請使用人數提升至115人;嗣於111年2月開放新北市立殯儀館服務中心受理該公墓環保葬申請,以增加受理據點,111年度截至8月底止申請使用人數已達121人,有效提高民眾申請使用環保葬區之意願,並增進環保永續發展。
發布單位: 新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新北市政府殯葬管理處
施政主題細項: 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