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消防局(下稱消防局)為提高轄內狹小巷弄地區住宅火災預警功能,俾利民眾及早應變逃生,補助狹小巷弄建築物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下稱住警器),經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轄內狹小巷道區域建築物住警器設置率偏低,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加強宣導並彈性調整補助順序,有效提升住警器設置率,守護民眾居家安全。
審計處指出,狹窄巷弄易因車輛停放等,阻礙緊急事故發生時之防火救災工作,消防局為提高狹小巷弄地區住宅火災預警功能,自104年起將狹小巷弄地區建築物納入「補助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實施計畫」補助對象,俾利住戶及早偵知火災發生,採取滅火、避難及通報等應變作為,提供民眾多一道安全防護。
然而,審計處於108年4月查核發現,截至同年1月底止,臺南市轄內狹小巷弄地區應設置住警器之建築物計3萬6,209戶,已設置者9,045戶,設置率僅24.98%,有待提升,審計處遂於108年5月函請消防局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消防局除強化宣導作為,鼓勵民眾設置住警器,並修正補助方式,由各大(分)隊彈性調整優先補助狹小巷弄地區建築物居民。經統計截至111年8月底止,轄內狹小巷弄建築物應設置住警器者計3萬6,209戶,已設置3萬4,833戶,設置率達96.20%,並將持續宣導,俾提高火災初期預警功能,以利民眾及早應變即時逃生,守護居家安全。
發布單位:
臺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施政主題細項:
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