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文化局(下稱文化局)為提升總爺藝文中心遊園品質,委託廠商定期維護園區環境清潔,經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廠商使用特殊環境用藥「陶斯松」防治蚊蠅孳生,未事先公告提醒,影響環境安全及民眾健康,經函請檢討改善,廠商已改採免環境用藥許可證之消毒劑,並留意調配劑量及施作防護安全,友善園區環境,維護民眾健康。
審計處指出,文化局委外辦理總爺藝文中心園區環境清潔,每季為綠帶草皮區、灌木叢、樹洞及水溝使用殺蟲藥劑消毒,定期維護環境及蚊蠅防治,以優化遊園品質。
然而,審計處於111年3月查核發現,廠商使用特殊環境用藥「陶斯松」防治蚊蠅孳生,未事先公告提醒噴灑時間,民眾誤觸易影響健康,又據媒體及文獻研究,其成分含環境賀爾蒙,屬有機磷殺蟲劑,已有38個國家訂定禁(限)用管理措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11年3月4日公告自112年12月31日起,不可製造、加工、輸入環境用藥「陶斯松」產品,為防止環境用藥危害園區環境,審計處遂於111年5月函請文化局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文化局已於111年8月3日函請廠商停用環境用藥「陶斯松」,改採免環境用藥許可證之消毒劑(漂白水),防治蚊蠅孳生及環境清潔,並留意調配劑量及施作防護,確保使用安全,友善園區環境,維護民眾健康。
發布單位:
臺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施政主題細項:
環境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