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未介接使用民間團體補(捐)助系統,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CGSS系統畫面
CGSS系統畫面
新竹市政府(下稱市政府)辦理民間團體補(捐)助案件審核業務,經審計部臺灣省新竹市審計室查核發現,市政府未介接使用行政院建置之民間團體補(捐)助系統(下稱CGSS系統),且對民間團體補(捐)助經費相關作業規範未臻完備,經函請研謀改善,已介接使用CGSS系統並新(修)訂相關規定,強化補(捐)助案件之源頭審核控管作業。
審計室指出,行政院為利整體資源運用及掌握補助案件申請情形,建置CGSS系統並於104年1月啟用,供各機關登載民間團體補(捐)助案件相關資料。市政府網站公告104至106年度對民間團體補(捐)助金額介於8,420萬餘元至1億697萬餘元間,補助約5百餘單位。
然而,審計室於107年3月查核發現,新竹市受補助金額超過100萬元者,計有32個單位,補助次數介於3次至20次,最高補助金額為263萬餘元,市政府未介接CGSS系統,亦無其他統合機制,不利了解整體資源運用情形,審計室遂於107年5月函請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市政府已於110年1月介接使用CGSS系統,另於111年1月修正「新竹市政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作業規範」,明定對民間團體補(捐)助之資訊,應登載於CGSS系統,查詢有無重複或超出所需經費等情形,作為辦理核定及撥款作業之參據。截至111年8月底止,已登錄3,474件、補助金額6億4,791萬餘元。
發布單位: 新竹市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新竹市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內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