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鐵道局未妥善管理維護機場捷運A9及A19等2處土地開發案分回之住宅單元,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A19桃園體育園區站土地開發案住商大樓
A19桃園體育園區站土地開發案住商大樓
交通部鐵道局(下稱鐵道局)招商辦理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下稱機場捷運)A9林口站及A19桃園體育園區站等2處土地開發案,依投資比率取得商場、部分住宅單元等產權,經審計部交通建設審計處查核發現,各案商場雖已出租,惟住宅單元長期閒置,部分設施(備)損壞,經函請交通部督促研謀改善,鐵道局已辦理定期巡檢及修復損壞設備。
審計處指出,鐵道局為藉由開發利益回饋挹注捷運建設財源及營運成本,減輕政府財政負擔等目的,招商辦理機場捷運A9及A19等2處土地開發案,其中A9案興建地下4層、地上16層之住商大樓,該局於105年1月5日取得分回之全部商場、部分住宅單元(共54戶)產權,A19案興建地下5層、地上25層之住商大樓,該局於108年7月26日取得分回之全部商場、部分住宅單元(共8戶)產權。
然而,審計處於111年1月查核發現,鐵道局自取得分回A9案及A19案之住宅單元產權後,未妥擬可行之利用方式,任令其長期閒置,累計支付水電、管理等費用計916萬餘元;又未善盡管理維護責任,肇致部分設施(備)損壞,並衍生公共安全疑慮等情事,審計處遂於111年5月函請交通部督促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鐵道局已派員修復相關住宅設備損壞及清潔環境髒亂情形,並研訂住宅單元巡查計畫辦理定期巡檢,確保社區住戶生活品質及居住安全。
發布單位: 交通建設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交通部鐵道局
施政主題細項: 公有財產、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