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漳和濕地水環境營造計畫執行進度落後,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新北市漳和濕地參觀棧道
新北市漳和濕地參觀棧道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下稱環保局)於109年獲經濟部補助辦理「都市方舟漳和濕地水環境營造計畫」,經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環保局於營造工程規劃設計階段未妥處設計單位延宕辦理生態檢核作業,致計畫執行進度落後,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完成水環境營造工程施作,並於110年12月開放民眾參訪濕地,截至111年7月底止,計辦理46場次環境教育活動,發揮濕地環境教育功能。
審計處指出,流經國道3號中和交流道之中坑灌渠為早期農業耕作的灌溉水路,隨著都會區開發,生活污水排入,水質逐漸惡化。環保局為改善中坑灌渠水質,規劃將周邊原有蓄水埤塘改建為人工漳和濕地,利用濕地植物、微生物及土壤,自然淨化污水,並建置環境教育推廣場域設施,於102年3月開放民眾參觀。惟開放後不久,環保局於103年1月研採讓溼地回歸自然之政策,而停止民眾參觀。嗣環保局於108年因應地方期盼規劃重新開放漳和濕地,考量濕地內植生雜亂,環境教育場域設施損壞,經申請並於109年1月獲經濟部補助辦理「都市方舟漳和濕地水環境營造計畫」,重新營造濕地植生及改善環境教育場域設施,計畫經費2,758萬元。
然而,審計處於109年11月查核發現,該計畫原訂109年2月底前完成規劃設計案決標、109年5月中旬完成規劃設計及生態檢核作業、109年5月底前完成工程發包、109年11月完工。惟規劃設計案於109年3月底決標後,因規劃設計單位未依預定時程辦理生態檢核作業,環保局亦未及時依契約規定督促改善,遲至109年9月始核定規劃設計成果,並於109年10月完成工程發包,肇致計畫執行進度落後,審計處遂於109年12月函請環保局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該計畫水環境營造工程已於110年6月完工,並於110年12月重新開放參訪漳和濕地,嗣後類案當依契約規定督促廠商如期完成生態檢核作業。經統計截至111年7月底止,計辦理46場次環境教育活動,發揮濕地環境教育功能。
發布單位: 新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施政主題細項: 自然保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