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下稱縣府)辦理東港鎮中山路立體停車場興建工程,經審計部臺灣省屏東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工程招標前仍有施工用地未取得,影響停車場興建進度,經函請檢討改善,業於取得施工用地後,加速工程興建,並已完工試營運,紓解東港鬧區停車空間不足問題。
審計室指出,屏東縣東港鎮觀光興盛,縣府為改善鎮內精華鬧區停車位供給不足問題,規劃於中山路旁榮工之家舊址興建立體停車場,並於108年7月獲交通部公路總局核定補助1億8,516萬元執行相關計畫,連同自籌款1億1,753萬餘元,合計工程總經費3億269萬餘元,計畫期程預計至110年8月止。
然而,審計室於109年12月查核發現,該停車場興建工程用地,包含東港鎮東港段5筆國有土地計3,332平方公尺,迄109年4月工程決標,縣府仍未取得上揭用地,迨至同年10月始與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簽立國有土地委託改良利用契約、12月取得建造執照,工程進度已大幅延宕,審計室遂於110年2月函請縣府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縣府已於111年6月完成停車場興建工程,並自同年7月15日試營運。該停車場提供小型車停車位258格,包含無障礙及婦幼親子專用車位各12格,並設有綠能專區(綠能汽車位54格、汽車充電椿柱4格),兼顧民眾停車及綠能車輛服務需求。
發布單位:
屏東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屏東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交通運輸、公共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