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推動高風險群場所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成效欠佳,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高雄市推動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宣導
高雄市推動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宣導
高雄市政府消防局(下稱消防局)推廣高風險群場所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下稱住警器)設置情形,經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轄內列管高風險群場所有近七成尚未設置住警器,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協同相關單位加速訪查及鼓勵申請裝設,住警器設置率已近八成,增進民眾居家安全保障。
審計處指出,為降低居家火災引發之傷亡,消防局106至109年度編列預算採購及接受民間團體捐贈住警器,優先安裝於獨居老人、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等族群居住場所、狹小巷弄地區建築物、住宅式宮廟等高風險群場所,期於火災發生初期,藉由住警器測知並發出警報,以警示民眾迅速滅火或逃生,降低火災傷亡風險。
然而,審計處於110年3月查核發現,截至109年底止,高雄市轄內屬獨居老人、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之住所,或狹小巷弄地區建築物、住宅式宮廟等高風險群場所,規劃輔導設置住警器者計12萬6,536戶,實際已設置3萬8,419戶,設置比率僅30.36%,推廣設置成效尚待強化,審計處遂於110年5月函請消防局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自110年9月起消防局與高雄市政府民政局及社會局暨各區公所(里辦公室)合作,積極鼓勵民眾申請,並配合加速輔導訪查作業,以落實住宅防火安全。經統計截至110年底止,上開高風險群場所平均住警器設置率已提升至76.63%,增進民眾居家安全保障。
發布單位: 高雄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高雄市政府消防局
施政主題細項: 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