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委託民間經營之部分公有路外停車場設施管理維護欠周妥,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臺中市公有路外停車場身心障礙者剩餘車位資訊看板
  臺中市停車管理處(下稱停管處)為提升公有路外停車場維運績效,採委託民間經營管理方式,經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查核發現,民間經營廠商未妥為管理維護停車場相關設施,影響民眾停車權益及安全,經函請檢討改善,停車場設施缺失已完成改善,提升停車場之服務品質。
  審計處指出,截至110年底止,停管處經管公有路外停車場計有205場,除自營35場、免費47場外,其餘123場係委託民間經營,依停管處與廠商簽訂之委託經營契約,包括提供24小時全天候停車營運服務、維護停車場現有設備、車道行車動線指示補繪及維持民眾停車秩序等,以提升停車場維運效率。
  然而,審計處於110年11月查核發現,部分委外經營之公有路外停車場,廠商未於停車場入口處設置身心障礙者停車格剩餘車位資訊看板、或未設置身心障礙者專用車位標誌,不利身心障礙者使用,或部分停車場內燈光照明不足、行車動線指示與車道鋪面破損未修復、監視攝影機損壞、民眾不依停車格位停放車輛等,影響民眾停車權益與安全,審計處遂於111年1月函請停管處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停管處已於111年4月督促廠商設置身心障礙者剩餘車位資訊看板及增設身心障礙者停車位標誌標線,停車場設施損壞部分已完成改善,包括增設燈具、完成補繪行車動線指示、修復車道鋪面及監視錄影設備等,並請廠商加強派員巡查場內車輛停車秩序,以提升停車場之服務品質。
發布單位: 臺中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臺中市停車管理處
施政主題細項: 交通運輸、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