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推動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措施間有成效欠彰情事,審計部促請改善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自109,12,4日施行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自109,12,4日施行
勞動部依據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推動辦理各項新興就業促進措施,經審計部查核發現,部分措施辦理成效欠彰,經函請檢討改善,勞動力發展署(下稱發展署)已賡續積極推動各項就業促進措施,並廣泛蒐集各界意見,以作為後續計畫研修之參據。
審計部指出,政府為因應勞動力高齡化趨勢,推動制定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自109年12月4日施行,另訂定支持在職者續留職場、協助失業者重返職場暨鼓勵退休後再就業等相關配套法規及措施,於同日與母法同步施行。發展署110年度依據該法新增辦理包括:補助雇主繼續僱用高齡者、參加退休後再就業訓練、僱用高齡者傳承專業技術及經驗、提供創業貸款及利息補貼、補助地方政府成立銀髮人才服務據點等新興措施,期全方位促進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勞動力發展與再運用。
然而,審計部於111年3月查核發現,發展署110年度推動各項新興就業促進措施結果,尚無失業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申辦創業貸款及利息補貼,另補助雇主指派在職中高齡員工參加退休後再就業職業訓練課程,或辦理相關職涯發展、就業諮詢、創業諮詢等協助措施,僅5人受惠,又補助5個地方政府設立銀髮人才服務據點,其中4個地方政府或未及於110年度設立,或部分績效目標未達目標值等。審計部遂於111年5月函請勞動部督促發展署積極辦理,並針對執行成效欠彰措施,滾動檢討制度設計內涵,以符雇主暨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勞工實需。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發展署已持續加強宣導各項協助措施,111年度截至6月中旬已受理創業貸款申請案3件、核准1件,並已促請相關地方政府研謀改善銀髮人才服務據點之服務效能,將持續輔導協助推展銀髮人才相關服務業務,另該署刻正辦理諮詢會議及焦點座談,廣泛蒐集各界意見,以全盤評估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措施執行成效,並作為後續計畫研修之參據。
發布單位: 第一廳
被審核機關: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施政主題細項: 就業職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