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辦理各項考試及訓練及(合)格證書之發放、改註與補發,惟對久未請領之證書尚乏管理方式,經審計部促請強化及評估導入電子數位儲存功能。該院已完成未請領證書之造冊、掃描及建檔,並於112年度起全面實施考試及格證書數位化。
審計部指出,考試院為辦理各項考試及訓練及(合)格證書請領事宜,訂定考試院發給各種考試及格暨訓練合格證書辦法,並於105年8月建置證書管理系統,作為考試及(合)格證書之核辦、繕校、製發、建檔、管理等作業,截至109年8月底止,製發各類考試及訓練及(合)格證(明)書計30,860張。
然而,審計部於109年度查核發現,截至109年11月27日止,106至109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及格未請領及格證書計3,710張,因按其個人需要領取證書,倘當事人未請領,考試院將永久保存,惟查考試院對於須永久保管之未請領及(合)格證書,係由承辦人自行管理,並未訂定相關管理方式及設置簿冊登記請領情形,或運用證書管理系統輔助管理,致無法瞭解證書領取情形及實際經管張數,迄至109年11月27日該院始清查106至109年度未請領情形,至於105年度(含)以前未請領數量尚無法提供,管控機制未臻健全,經函請考試院強化管控機制,並評估導入電子數位儲存功能,以妥善存放。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截至110年11月底止,考試院已完成13,521張未請領證書之造冊、掃描及建檔,俟證書管理系統於111年12月完成功能增修後,即可將未請領證書納入系統管理;另考試院發給各種考試及格暨訓練合格證書辦法已於111年6月9日經考試院院會通過修正草案,將俟修正施行後,辦理公告限期請領,對逾期仍未請領且經掃描、建檔及造冊者,即予以銷毀;另考試及格證書數位化預計自112年度起全面實施,以健全證書管控機制及電子化作業。
發布單位:
第一廳
被審核機關:
考試院
施政主題細項:
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