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未登記工廠管理及輔導成效尚待加強,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彰化縣轄內未申請納管之未登記工廠分布情形
彰化縣轄內未申請納管之未登記工廠分布情形
彰化縣政府(下稱縣府)辦理轄內未登記工廠管理及輔導業務,經審計部臺灣省彰化縣審計室查核發現,縣府輔導未登記工廠申請納管家數偏低,且未掌握已停工未登記工廠之後續營運狀況等情事,經函請檢討改善,未登記工廠申請納管家數已大幅成長,並加強列管已停工未登記工廠之現況,逐步落實未登記工廠之管理及輔導。
審計室指出,依據工廠管理輔導法及特定工廠登記辦法等規定,地方政府應訂定未登記工廠管理輔導計畫,調查轄區內未登記工廠,對於屬低污染之既有未登記工廠,應輔導其於111年3月19日前申請納管,以使未登記工廠全面納管及就地輔導。
然而,審計室於109年11月查核發現,縣府107及108年度清查屬低污染之既有未登記工廠計5,719家,截至109年10月底止,已申請納管者僅470家,尚未申請納管者5,249家;另經縣府稽查已配合停工之未登記工廠,仍有營業用電情形者計43家,審計室遂於110年2月函請縣府積極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縣府已於110年7至12月間辦理6場輔導說明會,並加強未登記工廠清查、管理及輔導措施,截至法定申請納管期限(111年3月19日)止,轄內屬低污染之既有未登記工廠尚未申請納管者計8,473家,已輔導申請納管者7,914家,達93.40%;另有關已停工之未登記工廠仍有營業用電情形部分,截至111年5月底止,已遷移者6家,取得一般或特定工廠登記者2家,已輔導核准納管者19家、收取納管輔導金計259萬元,非屬工廠者5家,關廠者1家,後續依法查處者2家,於期限前申請納管尚在審理中者8家,逐步落實未登記工廠之管理及輔導。
發布單位: 彰化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彰化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產業管理、農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