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財政稅務局債務管理效能尚待提升,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嘉義縣財政积務局及嘉義縣政府提供資料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下稱財政稅務局)財務調度及債務管理業務,經審計部臺灣省嘉義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嘉義縣近年來雖積極償還公共債務,截至110年底止公共債務未償餘額仍達151億餘元,惟縣庫長期有鉅額結存,未適時採取適當之財務調度作為,債務管理效能有待提升,經函請研謀改善,已將縣庫餘裕資金提前用於償還公共債務,節省債務利息支出,提升債務管理效能。
審計室指出,嘉義 縣108至110年底之1年以上及未滿1年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合計數分別為161億8,500萬元、156億8,500萬元、151億8,500萬元,每年債務利息支出分別為1億3,037萬餘元、9,621萬餘元、8,455萬餘元,顯示嘉義縣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及其產生之利息支出金額仍鉅。
然而,審計室於111年1月查核發現,嘉義縣108至110年底縣庫結存數逐年遞增, 110年度縣庫每月結存數更高達25億7,666萬餘元至45億9,403萬餘元之間,惟嘉義縣109至110年度每年淨償還公共債務均僅5億元,屆期之公共債務則循往例舉借新債償還舊債,未能適時將縣庫餘裕資金用於償還公共債務,以撙節債務利息支出,審計室遂於111年2月函請財政稅務局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截至111年5月底止,財政稅務局已將縣庫餘裕資金提前用於償還公共債務計10億8,000萬元,可節省債務利息支出達874萬元,提升債務管理效能。
發布單位: 嘉義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
施政主題細項: 財政稅務、地方自治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