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下稱經發局)管理高雄市既有工業管線,經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查核發現,部分管線欠缺洩漏值估算與洩漏點偵測功能,管理機制未臻周妥,經函請檢討改善,經發局已修正管線管理維護辦法,規範管線業者應適當規劃管線洩漏偵測管理方案,並參考國際標準精進電腦化偵測功能,提升防護措施,及強化預警通報機制,確保公共安全。
審計處指出,經發局為有效管理高雄市既有工業管線,於104年7月訂定高雄市既有工業管線管理維護辦法,並委託專業機構辦理管線監理檢查與防災應變業務,及建置工業管線查詢系統供民眾查詢,以強化管線監理檢查機制。
然而,審計處於109年10月查核發現,既有工業管線業者雖建置操作監控系統,惟部分管線欠缺洩漏值估算與洩漏點偵測功能,無法即時釐清洩漏狀況,恐有安全隱憂風險,審計處遂於109年12月函請經發局研謀改善,督促業者依管線特性及設置環境,落實洩漏偵測管理方案及精進電腦化偵測功能,以強化風險管理及健全預警通報機制。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經發局已於111年4月修正高雄市既有工業管線管理維護辦法,規範管線業者應參考國際標準就管線安全周期實施完整管理,及適當規劃洩漏偵測管理方案,另參考國際標準精進電腦化偵測功能,主動提供監控系統即時資訊,以落實預警通報機制,確保公共安全。
發布單位:
高雄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施政主題細項:
產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