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街道揚塵洗掃作業未優先以竹北及竹東2處水資源回收中心為取水點,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新竹縣街道揚塵洗掃作業情形
新竹縣街道揚塵洗掃作業情形
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下稱環保局)辦理新竹縣街道揚塵洗掃作業,經審計部臺灣省新竹縣審計室查核發現,環保局未督促廠商優先以竹北及竹東2處水資源回收中心為取水點,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加強督促廠商有效運用,以提升水資源回收中心廢水再利用之使用效益。
審計室指出,環保局執行109年度新竹縣街道揚塵洗掃作業,規劃共18個取水點,因洗街用水來源包含灌溉用水,經考量環境變遷需求與水資源有效分配利用,於109年11月18日召開「109年度新竹縣『街道揚塵洗掃監督管理及評估計畫』第10次(11月)工作協調會」,依會議紀錄所載會議結論,洗街車應優先使用竹北、竹東水資源回收中心2處取水點,進行洗街作業。
然而,審計室於110年4月查核發現,環保局未督促廠商優先使用竹北及竹東水資源回收中心2處取水點,多使用河川水及灌溉用水,為避免大量使用灌溉用水執行洗街車作業,影響農田灌溉用水,審計室遂於110年6月函請環保局積極檢討辦理。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環保局已督促廠商有效利用竹北及竹東水資源回收中心為取水點,110年6月至111年4月,平均回收水使用率為80.70%,較109年度平均回收水使用率僅15.76%,提高64.94%,使水資源有效運用。
發布單位: 新竹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施政主題細項: 環境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