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下稱縣政府)辦理雲林縣綜合社會福利館新建工程(下稱綜合社福館新建工程)執行情形,經審計部臺灣省雲林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工程執行進度落後,且未研擬明確具體之營運計畫,經函請研謀改善,已加強控管執行進度,於110年12月啟用營運,提供民眾多樣態福利服務場域。
審計室指出,縣政府為便利民眾獲取福利服務資源,提供多元及整合性一站式服務據點,106年度獲衛生福利部補助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經費,於虎尾鎮興建綜合社福館,預算經費1億4,470萬元,預定108年10月完工,109年啟用。
然而,審計室於108年3月查核發現,因縣政府一再變更建築物功能需求及量體規模,延宕設計與審查作業,又因多次流標,迄108年4月工程仍未完成發包,執行進度未如預期,且未研擬具體營運計畫,完工後恐有閒置或使用效益偏低之虞,審計室遂於108年5月函請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綜合社福館新建工程已於109年12月完工,並於110年12月啟用,且委由民間單位經營館內之虎尾親子館及托嬰中心,經統計截至111年4月底止,托嬰中心已收托25名幼兒;另於111年1月訂定「雲林縣綜合社會福利館場地使用管理要點」,提供會議室及多功能教室等設施供民眾申請使用,提升社會福利服務之便利性及可及性。
發布單位:
雲林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雲林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社會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