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市縣海洋教育資源中心人力不足,不利海洋教育推動,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臺灣海洋教育中心.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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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補助各市縣海洋教育資源中心推動國民中小學海洋教育相關事宜,經審計部教育農林審計處查核發現,部分海洋教育資源中心維運人員由學校教師兼任,有人力不足情形,不利海洋教育推動,經函請研謀改善,國教署已補助各市縣戶外教育及海洋教育中心聘任專職人員,有助於地方政府落實國民中小學海洋教育。
審計處指出,政府為推動海洋教育,已於各市縣成立海洋教育資源中心,由各地方政府擇定轄內國民中小學維運,國教署107至109學年度並編列經費3,578萬餘元補助各海洋教育資源中心,負責推動各市縣國民中小學海洋教育相關事宜。
然而,審計處於109年10月查核發現,僅臺北市、澎湖縣等2市縣設置專責人員,其餘20市縣則多由維運學校教師兼任,且除新北市有6位教師兼任外,其餘皆在4人以下,臺中市、苗栗縣、屏東縣、臺東縣、嘉義市、金門縣、連江縣等7市縣則僅有1位教師兼任,占22處海洋教育資源中心之31.82%,維運學校表達有人力不足情形,不利海洋教育推動。審計處遂於110年1月25日函請教育部研謀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國教署業推動戶外教育、海洋教育整合與發展計畫,協助各市縣設置戶外教育及海洋教育中心,並訂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實施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要點,補助專職人力經費,截至111年3月底止,22市縣戶外教育及海洋教育中心皆已聘任專職人員,有助於地方政府推動國民中小學海洋教育。
發布單位: 教育農林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施政主題細項: 教育、自然保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