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維運「毒品成癮者單一窗口服務系統」,係整合跨機關毒癮個案資料,經審計部查核發現,該系統介接法務部獄政系統及警政署系統個案資料之完整度與即時性欠佳,不利聯繫追蹤個案,經函請研謀改善,衛生福利部已與相關主管機關研議強化系統資料介接。
審計部指出,為使地方毒品危害防制中心(下稱毒防中心)掌握個案資訊,以為後續輔導作為,法務部前於98年整合跨機關毒癮個案資料,建置「毒品成癮者單一窗口服務系統」(下稱毒防中心系統),嗣毒防中心業務自107年起改由衛生福利部主責督導,該系統亦移由衛生福利部維運。該系統介接法務部獄政系統之毒癮者出監預報及個案資料,協助毒防中心進行銜接輔導;另介接警政署第三、四級毒品行政裁罰系統之毒品裁罰個案開案資料,提供毒防中心辦理毒品危害講習所需之名單資料。
然而,審計部查核發現,該系統介接獄政系統之出監個案聯絡資料,僅有本人及緊急連絡人各一筆,難以有效聯繫追蹤個案;另介接警政署第三、四級毒品行政裁罰系統之個案資料有不齊全或延遲匯入等情形,不利毒品危害講習課程規劃及辦理,審計部遂於110年1月函請衛生福利部研謀改善。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衛生福利部已於110年12月8日邀集法務部矯正署討論並決議,獄政系統介接予毒防中心系統之入出監個案資料,增加施用毒品受刑人之入監基本資料及出監生活計畫等表單資料,俾利毒防中心對個案之社區轉銜服務;另於110年12月24日行政院毒品防制會報毒品戒治組會議決議,請警政署儘速完成裁罰系統功能優化,俾利落實毒品危害講習。
發布單位:
第三廳
被審核機關:
衛生福利部
施政主題細項:
醫療保健